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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阳光助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6


一、项目介绍

2014年,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上海紫瑞投资有限企业在华中农业大学设置“阳光助学金”。2014-2017年,每年资助50名学生四年助学金,4000元/年,共计80万元。2018年至今,每年资助50名学生四年助学金,5000元/年,共计100万元。迄今为止,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名。

二、评审组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该项助学金的组织评选工作。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该项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三、评选范围和资助金额

2024年,阳光助学金将资助50名新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计划连续资助四年。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

4.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均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被纳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

5.除以上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情况时,予以优先考虑: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农村;

(2)父母为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

(3)单亲家庭或者父母双方离异且家庭经济困难;

(4)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5)父母或者学生本人残疾;

(6)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7)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

(8)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且无经济资助;

(9)家庭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费用负担较重且无经济资助,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者;

(10)存在其他特殊经济困难。

六、评选流程

评选分为个人申请、院系初评、学校评审个阶段。

1.个人申请。9月23日前,学生提交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初评。9月30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并将阳光助学金申请推荐汇总表(附件2)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上海紫瑞投资有限公司评定,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七、其他

经批准获得阳光助学金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受助资格,同时学院在该生所在年级的其他贫困生中,重新确定资助对象,继续发放助学金。每年9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受助学生进行复核,上一学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者,将取消其后续受助资格: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或出现3门(不包括3门)以上不及格;

3.受资助后,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予改正;

4.经调查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




   

   本科生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