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阳光助学金、家乐福助学金评定工作
时间安排及名额分配
一、 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13日—10月7日。
2.学院评选、公示:10月8日—10月22日。
注意: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根据公示结果填写《获阳光、家乐福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连同候选人相应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0月23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指导候选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10月25日之前学院在系统中完成结果审核。
3.学校审查:10月25日—10月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院上报结果,将候选人名单上报阳光助学金、家乐福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捐赠单位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相关部门审核:11月
5.学校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经捐赠单位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后,学校公布受助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发放助学金。
二、 名额分配
阳光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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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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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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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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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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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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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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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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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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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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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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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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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林学学院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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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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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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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动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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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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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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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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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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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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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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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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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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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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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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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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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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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助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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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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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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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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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林学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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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动医学院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理学院
|
4
|
工学院
|
5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4
|
水产学院
|
4
|
文法学院
|
4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3
|
信息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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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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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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