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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阳光助学金、家乐福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2017年阳光助学金、家乐福助学金评定工作

时间安排及名额分配

一、 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13日—10月7日。

2.学院评选、公示:10月8日—10月22日。

注意: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根据公示结果填写《获阳光、家乐福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连同候选人相应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0月23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指导候选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10月25日之前学院在系统中完成结果审核。

3.学校审查:10月25日—10月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院上报结果,将候选人名单上报阳光助学金、家乐福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捐赠单位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相关部门审核:11月

5.学校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经捐赠单位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后,学校公布受助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发放助学金。

二、  名额分配

阳光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申报名额

学院

申报名额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5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3

资源与环境学院

3

水产学院

3

园艺林学学院

5

文法学院

4

动科动医学院

3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4

经济管理学院

6

外国语学院

2

理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3

工学院

5

信息学院

2

“家乐福”助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院

申报名额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4

资源与环境学院

4

园艺林学学院

4

动科-动医学院

4

经济管理学院

5

理学院

4

工学院

5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4

水产学院

4

文法学院

4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3

信息学院

3

合计

55